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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岚医药CTS2016临床试验,评价CTS2016胶囊治疗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AML)或中高危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安全性及耐受性的I期临床试验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评估CTS2016在复发/难治性AML或中高危MDS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确定CTS2016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3、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和/或II期研究中的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1、评估CTS2016在复发/难治性AML或中高危MDS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获取初步药代动力学参数;
2、评估CTS2016在复发/难治性AML或中高危MDS受试者中的初步疗效,为后续临床试验推荐剂量提供依据。
探索性目的
评估CTS2016在复发/难治性AML或中高危MDS受试者中的药效动力学特征。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
试验分期:I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受试者信息
年龄: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无
出入排标准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3、受试者符合WHO2016年诊断标准的AML
4、受试者符合WHO2016年诊断标准的中高危(IPSS-R积分>3.5分)MDS,并确定为复发或难治性患者:
5、ECOG评分≤2
6、预计生存时间大于等于3个月
7、受试者需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末次给药后180天采取充分的非药物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确诊的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或BCR-ABL阳性白血病(即慢性髓系白血病急变)
2、对于MDS的患者存在未经纠正的血清叶酸缺乏或维生素B12缺乏,以及存在治疗相关的MDS(t-MDS),骨髓增殖性疾病(MPN)转化的MDS
3、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以下情况除外:已经治愈的IB期或更低级别的宫颈癌、非侵袭性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获得完全缓解(CR)>10年的恶性黑色素瘤、获得完全缓解(CR)>5年的其他恶性肿瘤者;
4、存在由既往针对AML或MDS的治疗导致的2级以上的非血液学毒性;
5、在给药第1周期第1天前2个月内接受过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或与移植相关的持续非血液学毒性≥2级,或需要治疗的移植物抗宿主病;
6、已知存在中枢神经系统(CNS)侵犯;
7、首次给药前使用细胞毒类化疗药物<2周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或者非细胞毒类药物<5个半衰期(用于控制白细胞过多的羟基脲及其他治疗除外),或首次给药前12周内接受过过继免疫细胞治疗,包括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细胞)等;
8、实验室检查结果符合以下标准:
a、血清AST、ALT>2.5×ULN;
b、血清总胆红素>1.5×ULN;
c、血清肌酐>1.5×ULN或肾小球滤过率<50mL/min。
9、筛选期患者具有显著的凝血异常,比如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
10、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主要脏器的大手术治疗或进行过放射治疗;
11、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临床试验药物治疗或正在参加其他干预性临床试验者;
12、现患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3级或4级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曾有NYHA分级3级或4级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者(进入研究前1个月内的超声心动图检查,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45%除外);
13、筛选期心电图检测QTc男性>450ms,女性>470ms或长QT综合征患者;
14、现患活动性或无法控制的感染;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既往有乙型肝炎病史者或患者乙型肝炎核心抗体阳性,且近3个月内伴HBV-DNA≥2000IU/mL;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且近3月内伴HCV-RNA阳性;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或抗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检查阳性者;
15、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6、无法口服药物者;
17、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不适合参与研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