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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叶草生物SCB-219M临床试验,评价SCB-219M用于肿瘤化疗相关性血小板减少症I期临床试验

三叶草生物SCB-219M临床试验,评价SCB-219M用于肿瘤化疗相关性血小板减少症I期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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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叶草生物SCB-219M临床试验,评价SCB-219M用于肿瘤化疗相关性血小板减少症I期临床试验

  SCB-219M临床试验

  试验目的

  剂量递增阶段主要目的

  1.评估SCB-219M单次皮下注射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探索SCB-219M单次皮下注射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及生物有效剂量(BED);

  剂量递增阶段次要目的

  1.评估SCB-219M单次皮下注射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2.评估SCB-219M单次皮下注射的免疫原性;评估SCB-219M单次皮下注射后用于CIT的初步疗效。

  剂量拓展阶段主要目的

  评估SCB-219M多次皮下注射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剂量拓展阶段次要目的

  1.评估SCB-219M多次皮下注射的PK特征;

  2.评估SCB-219M多次皮下注射的免疫原性;

  3.评估SCB-219M每周一次和每两周一次皮下注射给药后用于CIT的初步疗效;

  4.比较SCB-219M每周一次与每两周一次皮下注射给药用于CIT的初步疗效。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耐受性、免疫原性、初步疗效和药代动力学

  试验分期:I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受试者信息

  年龄: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无

  出入排标准

  入选标准

  1、18岁≤年龄≤75岁,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自愿全程配合方案规定访视;

  2、体重≥45kg;

  3、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病理学证实患有恶性实体瘤;

  4、入组前一化疗周期中,PLT计数降低至30×109~75×109/L(包括边界值);

  5、正在接受含有紫杉醇类、铂类或吉西他滨单药或联合化疗者(允许化疗联合靶向治疗或/和免疫治疗);

  6、能够接受与上周期化疗相同的化疗方案(接受因PLT降低导致的化疗延迟或剂量调整);

  7、前期抗肿瘤治疗相关毒性需在入组前降至≤2级(常见不良反应事件评估标准(CTCAE)5.0版)(斑秃、脱发、主观描述症状除外);

  8、ECOG体能状态评分:0到2;

  9、经研究者判定,预期寿命至少3个月;

  10、首次化疗用药前血液学、血生化、凝血功能检查符合下述标准:

    a)75×109/L≤血小板计数≤200×109/L;

    b)PT/APTT/INR在正常值范围的80%~120%内(包含边界值);

    c)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d)血红蛋白≥90g/L(14天内未进行红细胞输注且未使用红细胞生成剂);

    e)白蛋白≥25g/L;

    f)筛选时肾功能符合: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ULN)且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

  11、筛选时肝功能符合:

    a)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转酶(AST)≤3倍ULN(若存在肝转移,则可≤5倍ULN);

    b)总胆红素≤2倍ULN,除非受试者患有吉尔伯特综合症或无症状性胆石症;

  12、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受试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180天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入选前28天内的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妊娠检查为阴性;

      男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至末次给药后180天内不能进行精子捐献;

    可靠的避孕的方法包括:

      ●完全禁欲;双重屏障法(如避孕套加上带杀精剂的隔膜);

      ●具备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的性伴侣使用宫内节育器、激素类避孕用品(口服药物、埋植药物、透皮贴剂、荷尔蒙阴道装置或延长释放的注射剂),或进行过子宫切除/双侧输卵管切除/双侧输卵管结扎术;

      ●男性受试者或女性受试者的性伴侣进行过输精管结扎或者被证实精子缺乏。

  排除标准

  1、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已知蛋白类药物(如重组蛋白、单克隆抗体)或试验药品辅料过敏;

  3、尚未临床控制,需静脉抗生素治疗的急性感染;

  4、SCB-219M首次给药前10天内,接受过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rh-TPO)或使用过重组人白介素-11(rhIL-11)治疗;或者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接受过促血小板生成素受体激动剂(TPO-RA)治疗;

  5、SCB-219M首次给药前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抗凝或者抗血小板药物(如华法林、环香豆素等,阿司匹林要求洗脱≥7天)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6、经研究者判定,筛选前6个月内出现过具有临床意义的由非肿瘤化疗药物引起的血小板减少,包括而不限于乙二胺四乙酸(EDTA)依赖性假性血小板减少症、脾功能亢进、感染以及出血等;筛选前2周内具有临床意义的出血事件;首次给药7天内接受过血小板输注;

  7、血液系统疾病,包括白血病、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骨髓增值性疾病、多发性骨髓瘤以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等;

  8、已知实体瘤发生脾转移或经研究者判定骨转移对骨髓造血功能有潜在影响者;

  9、进行过脾切除;

  10、经研究者评估,筛选时伴有下述严重心血管疾病(病史):

    ●既往存在充血性心衰,且当前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III/IV级;

    ●患有可增加血栓事件的相关疾病(如房颤、房扑、不稳定型心绞痛);

    ●QTc>470ms(若受试者伴束支传导阻滞,QTc>480ms);

    ●既往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塞;若受试者使用起搏器或除颤设备,心功能正常情况下可纳入。

  11、已知凝血功能障碍疾病,或既往6个月内患有动静脉血栓性疾病(如卒中、深静脉血栓、肺栓塞),或既往6个月内曾发生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12、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放疗,除非放疗相关毒性反应已降至2级或以下(CTCAE5.0版)(>2级的斑秃、脱发、主观描述症状可入选本研究);

  13、活动性或局部治疗失败的中枢神经系统或软脑膜转移者;但允许无症状脑转移受试者入组;

  14、筛选时患有控制不佳的高血压,定义:静息状态下间隔2小时测量,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血压≥100mmHg;

  15、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史,或在筛选时HIV血清学测试阳性的受试者;有活动性乙型肝炎感染的受试者,即筛选时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肝病毒的脱氧核糖核酸(HBVDNA)>检测下限;丙型肝炎(HCV)病毒抗体血清阳性且HCV-RNA>检测下限;

  16、SCB-219M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活疫苗(新冠肺炎病毒疫苗中,腺病毒疫苗需研究者评估是否适宜纳入,其他类型新冠疫苗允许纳入);

  17、SCB-219M首次给药前4周内参加过或研究期间计划参加其他药物或设备的临床研究;

  18、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其他不宜参加此试验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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