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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芝友生物Y101D临床试验,评估重组抗PD-L1和TGF-β双特异性抗体(Y101D)注射液治疗转移性或局部晚期实体瘤安全耐受性和药代/药效学特征的I期临床试验

友芝友生物Y101D临床试验,评估重组抗PD-L1和TGF-β双特异性抗体(Y101D)注射液治疗转移性或局部晚期实体瘤安全耐受性和药代/药效学特征的I期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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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芝友生物Y101D临床试验,评估重组抗PD-L1和TGF-β双特异性抗体(Y101D)注射液治疗转移性或局部晚期实体瘤安全耐受性和药代/药效学特征的I期临床试验

  Y101D临床试验(转移性或局部晚期实体瘤)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估不同剂量Y101D单药治疗的安全耐受性(观察DLT,确定MTD) 。

  次要目的

  1、评估不同剂量的Y101D在受试者体内多次给药的PK、PD参数;

  2、考察Y101D在受试者体内的免疫原性;

  3、初步观察Y101D单药在转移性或局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疗效。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

  试验分期:I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受试者信息

  年龄: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无

  出入排标准

  入选标准

  1、年龄18~75岁(包含18岁、75岁),性别不限。

  2、病理学确诊的转移性或局部晚期实体瘤,且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标准治疗[有效剂量组病例扩充队列:病理学确诊的实体瘤,包括经治的,无标准治疗方案的MSS或pMMR型晚期结直肠癌、至少经一线治疗失败的ES-SCLC或至少经一线治疗失败的胆管癌(包括肝内胆管细胞癌(ICC)、肝外胆管细胞癌(ECC)),其中MSS或pMMR型结直肠癌受试者既往未接受过PD-(L)1抑制剂治疗,ES-SCLC及胆管癌既往未接受过PD-L1抑制剂治疗]。

  3、有效剂量组病例扩充队列:受试者应至少有1个确认的可测量病灶[根据实体瘤RECIST 1.1标准];可测量病灶既往未接受过放疗等局部治疗(位于既往放疗区域内的病灶,如为唯一预期可测量病灶,如证实发生进展,也可选做靶病灶)。

  4、ECOG体能状态评分必须为 0~1。

  5、研究者评估的受试者预期生存期≥3个月。

  6、血象: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血红蛋白≥90g/L(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输注红细胞),血小板≥90×109/L。

  7、肝脏: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2.5倍正常值上限;如受试者存在肝转移,允许ALT和AST≤5倍正常值上限。

  8、肾脏:血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或肌酐清除率≥ 60 mL/min(应用标准的 Cockcroft -Gault公式)。

  9、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在第1次给药前的28天内接受过化疗、放疗(局部姑息放疗14天)、免疫治疗等,14天内接受过小分子靶向药或以抗肿瘤为适应症的中成药治疗。

  2、在第1次给药前28天内进行大手术(诊断性活检除外)。

  3、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导致临床症状或需要治疗干预的的受试者;既往接受过脑转移治疗的患者若在首次给药前≥4 周内无症状且影像学检查结果显示疾病稳定,且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或抗惊厥治疗可入组。

  4、接受任何器官移植,包括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但不需要免疫抑制的移植(例如角膜移植,毛发移植)除外。

  5、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尚未恢复(即≤1级或达到基线水平),注:脱发和≤2级的神经病变、激素替代的甲减或其他确认转为慢性的不良事件除外。

  6、首次研究药物给药日之前的3年内有(非研究肿瘤)恶性肿瘤史(皮肤鳞癌和基底细胞癌、宫颈或乳腺原位癌或其他,研究者和申办者一致认为已治愈且3年内复发风险极低的非浸润性病变除外)的受试者。

  7、患有已知对皮质类固醇、单克隆抗体或人类蛋白或它们的辅料过敏、有超敏反应或不耐受。

  8、无法控制的活动性感染(CTCAE≥2级)。

  9、严重呼吸系统疾病,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选的受试者。

  10、有严重心血管疾病史,包括既往曾有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冠脉支架植入术、6个月内出现过心肌梗塞或脑血管意外、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不稳定心绞痛病史、未控制的重度高血压及需要药物治疗心律失常的受试者。

  11、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炎症性肠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红斑狼疮,自身溶血性贫血,硬皮病,严重的牛皮癣,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入组时该疾病处于稳定状态者除外(不需要全身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情况下症状稳定6个月以上)。

  12、无法控制的糖尿病等代谢性疾病、严重的消化道出血、严重腹泻的受试者(CTCAE≥2级)、需要干预的严重胃肠道梗阻受试者。

  13、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乙型肝炎病毒(HBV)表面抗原阳性且乙肝病毒DNA检测提示活动性乙肝者(HBV-DNA≥1000cps/ml)、活动性丙肝(丙肝抗体阳性,且HCV-RNA 高于分析方法的检测下限)、活动性梅毒。

  14、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种(减毒)活病毒疫苗者。

  15、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无论男女在12个月以内有生育计划者。

  16、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7、依从性差或研究人员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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